利通区于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15个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地区之一。近年来,利通区围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在提升乡村自治能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丰富乡村德治内涵、提高乡村智治水平、创新乡村有效治理机制、促进乡村经济协调发展等方面积极实践,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组充分肯定。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作用,构建了“村党组织-网格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架构,不断优化乡村治理组织体系。
二是着力发挥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探索形成了“4431”民主管理工作法、5311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拓宽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三是着力构建全覆盖的农村基层治理网络,打造了“智慧社区”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网格为管理单位,及时解决农村出现的问题、提供村民需要的服务,有效提升了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四是积极吸纳村民、志愿者、社会力量投身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加强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建设和培育,形成了兰花“345”志愿服务模式,推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乡村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优化整合资源,构建了“1+5+N”数字乡村治理服务体系,推动实现乡村治理智能化。
六是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和乡村小微权利运行,形成了“六步两管一追责”、“联动监督+解剖麻雀”监督工作法,实现了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打通了村级运行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