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在购买种子时,为防止买上假劣种子以便索赔,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购种时索要正规发票或加盖公章的收据;
二是购种量大时最好保存一袋包装完整的种子;
三是发现农作物不出苗或大面积不出苗时要及时向当地农牧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农牧部门可以将种子送检或进行田间现场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主席令第35号2016.1.1)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