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对接摸清有资金需求和困难的农业龙头企业,组织推荐上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争取国家专项低息贷款,推动农业龙头企业稳定发展。征集到符合资金信贷需求条件的企业45家,共有融资需求12.86亿元,分别组织向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改委上报推荐。截至2月16日,全区有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交了信贷手续,累计发放专项贷款6600万元。
二是强化中小农业企业的政策扶持。落实自治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针对中小农业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完善信贷服务,稳定信贷供给,降低融资成本,为我区疫情期间从事重点农产品供应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个性化金融服务。落实减免房产税、延期缴纳税款等减负措施,降低疫情对中小农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推动农业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为全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农业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加强对全区861家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指导从事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稳定生产,确保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发生大的波动,协调从事农资供应的龙头企业加强种子、化肥等农资调运,确保春耕备耕农资储备充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