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疫情排查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3月1日共排查畜禽养殖场户20177户、畜禽4292725头(只、羽)次,未发现异常情况。消毒养殖场户圈舍、道路等区域面积9.25平方公里。
二是加强农贸市场和屠宰厂监管。继续对全区140个涉及活禽的农贸市场进行排查监管,开展消毒。3月1日,全区21家牛羊屠宰厂、10家生猪屠宰厂、4家家禽屠宰厂运营,屠宰牛178头、羊1732只、生猪813头、鸡11000只。各地严格落实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防控措施,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屠宰厂监督管理。
三是规范开展免疫工作。指导动物防疫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强制免疫,正确穿戴防护装备,建立防疫人员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制度,对防疫人员活动范围实施管控,降低人畜共患病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风险。目前,已免疫各类畜禽28.84万头(只、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