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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四项安全措施保障农田建设一季度“开门红”

发布时间:2023-03-06  来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次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农业生产安全,抓住春季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关键期,及早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四项措施从严从细从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态势平稳、一季度农田建设“开门红”。

一是下发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各市、县(区)农田建设单位切实强化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当前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这根弦,落实落细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

二是扎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当前正值春季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农业工程建设高峰期,农田建设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认真分析研判近期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建设任务重、施工人员机械交叉作业场所多、各类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事故发生概率增加的实际,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农田建设工作督导全覆盖。建立五个技术小组,对全区各县(市、区)和农垦集团农田建设情况采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全面督导,对开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农业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督查,要求施工单位对现场存在的隐患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实行闭环管理。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培训。组成农田建设生产安全专项督查组,以施工现场的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管沟等施工部位安全措施、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环节为重点进行检查,对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宣传,进一步强化农田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