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厅信息中心 李相宁 摄)
10月20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召开第10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第29次厅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名厅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作了交流发言,其他厅党组成员提交了书面学习心得。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滑志敏同志主持。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视察宁夏重要时的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高度总结了宁夏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入分析了我区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新情况,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将对我区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产生深远影响,发挥巨大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全会重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全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认真抓好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学习内容。要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夯实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和谐的思想根基、文化根基。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民族问题解决,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努力找到“三农”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努力形成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厅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准意识形态工作的定盘星,加强“三农”领域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以实际行动坚定意识形态工作。要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仗,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和厅党组确定的重要任务,统筹好重大主题宣传与各项日常宣传报道工作,切实将农村干部群众的干事创业士气鼓舞起来、干劲振奋起来。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农业农村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