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范围 国家确定的报废补贴机具品目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磨粉机、粮食色选机、谷物(粮食)干燥机(烘干机)、穴播机、条播机、单粒(精密)播种机、根(块)茎种子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喷雾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等18个。其中,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以购置同种类新机具为前提申领报废补贴。 自治区自选确定的报废补贴机具品目为割草(压扁)机、青(黄)饲料收获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挤奶机、打(压)捆机、深松机、旋耕机、犁、微型耕耘机、耙、铺膜机、平地机等12个。 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实行定额补贴。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报废条件和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的农业机械可申请报废: 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 二是对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技术落后的农业机械,允许报废并申请补贴。 三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 四是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五是非法拼装改装、严重残缺的农机不予受理。 补贴程序 一 补贴申报 y 符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补贴对象,向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申报,工作人员进行机具核验,每年每户每个机具品目不超过2台。 二 回收旧机 y 对于大中型农业机械实行回收企业上门回收报废农业机械,小型农业机械实行就近集中在村委会回收的方式,回收企业根据农业机械残值的重量计算,现场兑付农业机械残值。 三 报废拆解 y 由拆解企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 2900—2022)对报废农机及时进行拆解销毁。 四 注销登记 y 报废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机主应向泾源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行驶证及车辆号牌等资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核对机主身份和报废农机信息无误后收回牌证并依法办理牌证注销登记。 五 审核兑付 y 回收拆解企业向泾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报废回收拆解资料,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按农机购置补贴要求对新购机具进行审核,一并办理报废补贴和更新补贴手续。 联系单位:泾源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保海 联系电话:13709545315
▌内容来源:泾源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编辑:丁伊诺 责编:王涛 审核:杨风帆 泾源县融媒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