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北西芹,宁夏贺兰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1-2]
西芹又名西洋芹菜,富含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多种维生素等营养物质,还含有芹菜油,具有降血压、镇静、健胃、利尿等疗效,是一种保健蔬菜。丁北西芹已有数十年的种植历史,在种植过程中使用农家肥和有机肥,叶柄宽厚,单株叶片数多,重量大,其颜色呈黄绿色,肉质鲜嫩,口感脆,且纤维含量少的特点。丁北西芹和本芹(中国芹菜)具有相同的营养和食疗价值。 [3]
2010年0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丁北西芹”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丁北西芹侧根生长快且发达,叶片直立,叶柄长且肥大,宽3—4厘米,多呈水晶状。主栽品种多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贺兰县地方品种,如:“嫩脆”、“法国皇后”等。 [2]
丁北西芹每100克西芹含水分≥94克,粗纤维≤0.7克,维生素C≥6毫克。 [2]
预防癌症
杨梅酮是存在于西芹中的一种黄酮醇,它被证实对皮肤癌具有化学预防作用。此外,西芹含有大量的叶绿素,它能有效地阻断杂环胺的致癌作用;杂环胺多在高温烧烤食物时生成,如果喜欢吃烧烤食品,不妨加入西芹预防有害物质。
抗炎降脂
动物实验表明:西芹含有的杨梅酮能降低血糖水平和胰岛素的抵抗性,有抗炎和抗高血脂的效应。
改善骨骼健康
食用充足的维生素K(10棵西芹所提供的量)能够提高人体对钙质的吸收量,降低尿液中钙质的排泄量。 [4]
丁北西芹按茎杆长短和茎粗分为一级和二级。 [2]
1、西芹不宜与胡萝卜同食,可能会破坏胡萝卜素。
2、西芹不宜与兔肉同食,二者同食可能会引起脱发。
3、西芹不宜与鸡肉同食,二者同食可能会降低免疫力,不利于身体健康。
4、西芹不能与甲鱼同食,二者同食可能会引起中毒。
5、西芹可降血压,所以如果是血压偏低者,则不宜食用西芹。 [4]
贺兰县土壤共有淡灰钙土、浅色草甸土、灌淤土、盐土、湖土、白僵土、风沙土、堆垫土等7个土类,由东至西为黄河冲击平原淡灰钙土壤到风沙土和白僵土的分布规律。土壤pH值在7.2—7.8之间,土壤肥力状况中等。贺兰县地势趋向的基本特点为西南高东北低,自西南向东北呈扭曲面倾斜,整个地域主要由西部山地和东部平原组成。西部贺兰山海拔1400米以上,其最高峰海拔3566米;贺兰山东麓海拔1122—1400米,为山前洪积倾斜增原;东部处于银川盆地的黄河近代冲积平原,海拔1102—1122米,贺兰山地和银川盆地直接过渡,形成鲜明的对比。 [2]
贺兰县位于银川平原中部,黄河入境而过,沟渠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对干旱的西北高原上这块绿洲来说,比较丰富的水资源是其一大特点。黄河从贺兰县东南方的金贵镇入境,由南向北,至东北方的通义乡出境。境内全长21.25千米,水量充沛,水质良好。贺兰县降水少,年均降水量约15766万立方米,形成地表径流量为零。但地表水比较丰富,由南向北穿过县境的唐徕渠、汉延渠、惠农渠、第二农场渠和西干渠五大干渠,全长112.3千米,年入境总水量13.7亿立方米。贺兰县的地下水储量丰富,潜水调节储量约为1.28亿吨。 [2]
贺兰县地处内陆,远离海洋,属大陆性气候,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由于经常受到来自西伯利亚冷空气的侵入,以及贺兰山地形条件的影响,四季气温变化大,冬春季常因冷空气的入侵而带来大风和强烈降温,形成干冷漫长的严冬;夏秋受到东南季风暖温空气的影响,形成雨水较多的季节。根据贺兰县的气候特点,这里习惯将3—5月划为春季,6—8月划分夏季,9—11月划分秋季,12月至次年2月划为冬季。春季升温快,平均气温在10℃左右;夏季气温较稳定,平均气温在22℃左右,极端最高气温达到36.7℃;秋季降温较快,平均气温8—9℃之间;冬季气温持续寒冷,平均气温在-9—-6℃之间,极端最低温度曾达到-27.7℃。昼夜温差大是贺兰县气温的一个显著特点:
①年温差大,气温年较差平均为32.4℃。
②昼夜温差大,气温日较差平均为13.4℃,最大达到29.9℃。
③地区温差较明显,贺兰山气候区气温偏低,山顶部全年无夏季,冬季长达10个月,年均气温偏低,山顶部全年无夏季,冬季长达10个月,年均气温在-0.8℃以下;平原气候较为温和,年均气温在7.9—8.6℃之间。热量资源比较丰富,大于或等于0℃的积温为3753.2℃,西芹生长期所需热量基本上均能得到满足。 [2]
1979年之前,贺兰县丁北村种植芹菜品种为玻璃脆。当时农民种植在自家的自留地或麦套芹菜,仅供自己生活食用。后来由于种植产量较高,无法吃完就开始叫卖,芹菜便慢慢的被人们广泛接受,销量大增,使其供不应求,此后便由麦套芹菜改良为大地种植。
1980年,一小商贩在运送蔬菜的过程中发现一家脱水蔬菜老板从美国引进一种芹菜(西芹),进行试验。他发现该芹菜颜色鲜艳呈黄绿色,肉质鲜嫩,且纤维含量少,优越于当地芹菜(玻璃脆)。于是便引进其品种在当地(贺兰县丁北村)进行种植(美国西芹)。由于当时人们的习惯和该品种与当地的玻璃脆相差较大,不被人们接受。此时,小商贩便只好将西芹枝和芹黄分离进行交易,西芹枝销售于脱水蔬菜加工企业,芹黄销售与市民。久而久之西芹便被广大市民接受,再次出现西芹供不应求的现象。从此,西芹便在丁北村大面积的种植,所以被人们称之为“丁北西芹”。丁北西芹是丁北村的支柱产业、品牌产业。为了实现西芹等露地蔬菜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2005年,丁北村蔬菜运销大户牵头成立了贺兰县常信乡西芹产销合作社。合作社在散户经营的基础上,以科技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 [2]
2009年,丁北西芹种植面积达8000亩,亩产600千克。种植范围已从“三丁”地区辐射到金贵镇保南村、立岗镇兰光村等4个乡镇23个村。 [3]
2010年,丁北西芹总种植面积达600公顷,产量5.4万吨。 [2]
2018年,丁北西芹主产区丁北村西芹种植面积扩大到1500多亩。 [5]
2010年0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丁北西芹”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1-2]
地域保护范围
丁北西芹种植范围以宁夏贺兰县常信乡丁北村、丁义村、桂南村、桂文村为主,辐射到立岗镇、习岗镇、金贵镇的金贵村、保南村、银河村、联星村、新平村、和平村、兰光村、兰星村、先进村等23个村。贺兰县位于中国黄土高原西北内陆,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在银川平原青铜峡引黄灌溉区中部,地理坐标在东经105°53′—106°36′,北纬38°26′—38°48′之间,东临黄河,隔河与陶乐县相望;西倚贺兰山,和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以贺兰山主峰分界;南与宁夏首府银川市郊区为邻;北与平罗县接壤。 [1-2]
(1)产地选择:贺兰县常信乡丁北村、丁义村、丁南村、桂文村为主,辐射金贵镇金贵村、保南村、银河村、联星村,习岗镇新平村、和平村,立岗镇兰光村、兰星村、先进村等。产地环境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GB18407.1—2001)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标准。
(2)品种选择:主要选用抗病、优质丰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商品性好的贺兰县地方品种。生产上应用较广泛的品种有:“嫩脆”、“法国皇后”等。种子质量符合NB640102 031—2005。
(3)生产过程管理:丁北西芹生产过程必须执行《无公害食品芹菜生产操作规程》(NY/T5092—2002)。
(4)产品收获及产后处理:定植后80—100天,株高达70—80厘米,单株重达650克可及时采收。采收采用人工收割,收割完后及时包装打捆,及时调运。
(5)生产记录要求:丁北西芹的生产全过程,要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全面记载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