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动态 > 全区联播 > 平罗县 > 平罗县“八个”率先 勇立农村改革潮头

平罗县“八个”率先 勇立农村改革潮头

发布时间:2023-07-27  来源: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   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罗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八个”率先着力打造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先后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等28项国家级改革试点试验。十年来,改革试点试验成果不断加快转化、落地生根,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土地规范化流转、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等诸多成果被中央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吸收应用,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平罗经验”,贡献了“平罗智慧”。

一、在全国率先完成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村改革“集成化”

在承包地确权基础上,探索开展了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经营权、农业设施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种类达13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55万本、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5.32万本、土地流转经营权证123本、连片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证119本、农业设施用地使用证144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125本。通过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明晰产权归属,为集成推进各类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土地规范化流转机制,实现土地经营“规模化”

针对“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出台《平罗县工商资本租赁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准入监管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建立了经营主体准入、监管、考评、扶持、退出等机制。严把土地流转关口,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收缴风险保证金,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有效保障了农民权益;通过“一块田”改革,将5.7万亩零散承包地块互换调整为整块条田,实现土地经营由细碎分散向规模集约转变、经营方式由传统粗放向现代高效转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率提高到59%。

三、在全区率先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化”

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退出转让、入市租赁、盘活利用等配套文件22个,探索建立“超占有偿使用、转让政府补贴、审批县域统筹、新增多元保障”的管理新机制,颁发宅基地资格权证188户,自愿有偿退出产权3393户,县域统筹审批宅基地136户,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租赁使用宅基地169户,探索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启动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数据台账“一张图”,审批管理“一条链”、信息共享“一张网”,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宅基地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在全国率先建立集体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确保资源管理“公平化”

出台《平罗县二轮承包地以外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平罗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超占、多占农村土地资源实行有偿使用,累计收缴集体荒地承包(租赁)费4820万元,收取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费1120万元,解决了集体资源占有不公的问题,提升了农村基层组织公信力,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化利用,出现了开荒热、种地热,十年来新增耕地面积24.5万亩。

五、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产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促进产权退出“个性化”

出台《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自愿永久退出收储暂行办法》,丰富农村产权退出路径及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农民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退出部分权益或全部权益。目前已有3393户农民退出产权,其中:结合易地扶贫搬迁插花安置移民1638户,结合村庄整治村集体收储规划外房地1337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有偿转让418户。

六、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推动产权交易“市场化”

成立全区首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出台《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在乡镇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额59亿元。推广“互联网+”服务模式,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手机APP申请、审批、办理一站式服务,达到“信息全覆盖,农民少跑路”。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产权捆绑抵押贷款,与10家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办理农村产权抵押贷款2.6万笔16.3亿元,破解了农业生产融资难、融资贵的壁垒。

七、在全区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

完成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建立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量化村集体资产总额5.58亿元,配置股权30.18万股,颁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6.29万本,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加清晰而有保障的集体资产权利。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闲置农房收储、建设用地入市中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探索产业带动型、农业服务型、股份合作型等8类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拓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全县14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收入5510万元,向农民分红594万元,让农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八、在全国率先建立以权养老机制,提高农村老人“幸福感”

在灵沙乡胜利村、头闸镇邵家桥村开展农村“以权养老”试点,探索农村老人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置换养老服务。胜利村养老院已入住老人75名,其中退出土地产权6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69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2人,解决了农村留守老人无力耕种土地的问题,替农村留守老人圆了“养老梦”,让农村年轻人安心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