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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加强“禁渔期”执法亮剑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24  来源: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次数:

近日,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贺兰山东路与丽景街交会处艾伊河等水域拉网捕鱼。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第一时间核实拉网捕鱼的具体位置、时间、人数和捕鱼工具,并联合银川市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和公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车11辆、执法人员36人,收缴违规钓具5个,批评教育并劝退黄河及其附属水域垂钓人员36人。

为进一步保护黄河濒临野生水生动物种质资源,提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黄河宁夏段禁渔期制度的通知》精神,兴庆区农水局联合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开展黄河兴庆区段禁渔宣传及渔政执法检查。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到沿河两岸、农贸市场及旅游景点,以禁渔知识宣传为重点、提高群众禁渔意识为目的,宣传禁渔期禁止捕捞水生动物的有关规定,共悬挂禁渔宣传条幅10条、张贴禁渔通知20余份、发放禁渔期《致兴庆区广大群众的一封信》40余份,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黄河“禁渔期”的知晓度和保护水生动物的意识,为兴庆区渔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